漢源民泰有色金屬再生有限公司地塊(漢源縣萬里工業(yè)區(qū)019號地塊)位于四川省漢源縣萬里工業(yè)區(qū)海子河壩,該地塊凈地面積17.57畝(11713.58平方米),根據宗地圖,該地塊土地性質為三類工業(yè)用地。2021年因漢源民泰有色金屬再生有限公司自身經營不當,導致該企業(yè)關停。后續(xù)該地塊交由“雅安漢源縣黎通道路工程有限責任公司”建設使用,且為滿足“雅安漢源縣黎通道路工程有限責任公司”建設用地需要,并將該地塊南側部分空地(約5.3449畝)劃撥由該公司建設使用。目前“雅安漢源縣黎通道路工程有限責任公司”占地總計22.9149畝(15276.61平方米),此面積亦為本次實施治理修復項目的地塊范圍面積。
為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印發(fā)土壤污染防治行動計劃的通知》(國發(fā)〔2016〕31號)、《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推進城區(qū)老工業(yè)搬遷改造的指導意見》(國辦發(fā)〔2014〕9號)、《環(huán)保部關于加強工業(yè)企業(yè)關停、搬遷及原址地塊再開發(fā)利用過程中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環(huán)發(fā)〔2014〕66號)、《貫徹落實中共四川省委關于推進綠色發(fā)展建設美麗四川的決定廳內分工方案》(川環(huán)辦發(fā)〔2017〕43號)等文件要求,規(guī)定大量被關停并轉、破產或搬遷的工業(yè)企業(yè),騰出的工業(yè)企業(yè)地塊被再次開發(fā)利用前,應該完成地塊調查和風險評估工作。
同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01.01施行)“第四章風險管控和修復”中“第六十七條”的要求:“土壤污染重點監(jiān)管單位生產經營用地的用途變更或者在其土地使用權收回、轉讓前,應當由土地使用權人按照規(guī)定進行土壤污染狀況調查”,由于漢源民泰有色金屬再生有限公司經營不善,已無力承擔該地塊的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因此漢源民泰有色金屬再生有限公司地塊(漢源縣萬里工業(yè)區(qū)019號地塊)土壤污染狀況調查由產權人“雅安漢源縣黎通道路工程有限責任公司”承擔。
為此,2023年05月,雅安漢源縣黎通道路工程有限責任公司委托四川蓉誠優(yōu)創(chuàng)環(huán)境科技有限公司開展?jié)h源民泰有色金屬再生有限公司地塊(漢源縣萬里工業(yè)區(qū)019號地塊)土壤環(huán)境初步調查工作,編制完成了《漢源民泰有色金屬再生有限公司地塊(漢源縣萬里工業(yè)區(qū)019號地塊)土壤污染狀況初步調查報告》并通過了專家評審,報告顯示初步調查時地下水樣品中石油類滿足參照的《地表水環(huán)境質量標準》(GB3838-2002)IV類標準,其余指標均滿足《地下水質量標準》(GB/T14848-2017)IV類標準,地下水背景檢測點W1點位除氨氮外其余均達標,可能因受到上游企業(yè)污染或人類生活、農作施肥等導致地下水氨氮超標。土壤樣品中除鉛、砷外均滿足《土壤環(huán)境質量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36600-2018)中第二類用地風險篩選值;鋅符合河北省地方標準《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篩選值》(BD13/T5216-2020)中“第二類用地”篩選值標準;錳、鉬、銀符合《四川省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DB51 2978-2023)“第二類用地”篩選值標準。
由于初步調查結果顯示本地塊屬于污染地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年1月1日起施行)中“第六十條 對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報告評審表明污染物含量超過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的建設用地地塊,土壤污染責任人、土地使用權人應當按照國務院生態(tài)環(huán)境主管部門的規(guī)定進行土壤污染風險評估,并將土壤污染風險評估報告報省級人民政府生態(tài)環(huán)境主管部門”。因此本地塊需開展詳細調查和風險評估,且調查范圍為“雅安漢源縣黎通道路工程有限責任公司”總占地區(qū)域,總計22.9149畝(15276.61平方米)。
2023年9月,雅安漢源縣黎通道路工程有限責任公司委托四川蓉誠優(yōu)創(chuàng)環(huán)境科技有限公司按照相關的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和監(jiān)測技術規(guī)范要求,開展?jié)h源民泰有色金屬再生有限公司地塊(漢源縣萬里工業(yè)區(qū)019號地塊)土壤詳細調查及風險評估工作,編制了《漢源民泰有色金屬再生有限公司地塊土壤污染狀況詳細調查和風險評估報告》并于2024年4月9日通過專家評審。報告顯示,本項目風險評估關注污染物為土壤中的鉛、砷、鎘及鈷,修復目標值分別為800mg/kg、60mg/kg、65mg/kg、70mg/kg??偼寥牢廴拘迯头搅繛?6378.05m3。其中第一層(0-0.5m)總污染面積為10211.39m2,第一層總污染方量為3269.94m3;第二層(0.5-2.0m)土壤污染面積為6601.17m2,污染方量為6278.26m3;第三層(2.0-4.0m)土壤污染面積為35343.73m2,污染方量為6829.85m3。
為順利開展該地塊污染土壤的修復工作,消除污染隱患,確保人體健康,進一步推動場地的再開發(fā)利用進程,2024年8月,雅安漢源縣黎通道路工程有限責任公司委托重慶德潤新邦環(huán)境修復有限公司和四川一兵環(huán)保工程有限公司聯合體按照相關的土壤污染修復技術規(guī)范要求,開展?jié)h源民泰有色金屬再生有限公司地塊土壤污染治理修復工作。重慶德潤新邦環(huán)境修復有限公司為落實相關行政管理部門的環(huán)境管理要求,依據該場地前期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和風險評估工作成果,結合場地的未來用地規(guī)劃和建設方案,通過修復技術的可行性論證和修復方案的比選,編制本項目修復方案,為地塊土壤污染修復治理工程、地塊后續(xù)開發(fā)利用過程土壤環(huán)境風險管理工作等提供依據。
按照我國相關法律、法規(guī)、標準、規(guī)范等文件的要求,以“消除污染,恢復環(huán)境”為出發(fā)點,遵循“安全性、規(guī)范性、可行性、經濟性”的原則,并結合當地的實際情況,制定修復措施。通過組織實施,能夠有效消除該場地污染土壤的環(huán)境風險,保證該場地土地的安全使用,滿足相應用地功能的土壤環(huán)境要求。
(1)根據本項目招標文件及修復方案,本方案涉及重金屬污染土壤修復模式為原地異位修復模式。
(2)根據本項目地塊的現場條件、污染物類別和特征、污染介質特性,從技術成熟度、修復效果、修復工期和成本等方面對現有的修復技術進行可行性分析比較,本地塊污染土壤總清挖治理方量為25991.74m3,采用原地異位土壤淋洗技術進行修復,本次治理修復工程主要內容有:重金屬砷、鉛、鎘、鈷等4種污染土壤的治理修復、大石塊及建渣等大粒徑沖洗、廢水處理等。
(3)本項目擬采用一套土壤淋洗設備進行污染土壤的原地異位淋洗處置,該土壤淋洗設備由進料模塊、淋洗模塊、土壤粒徑分級模塊、固液分離模塊及淋洗廢水處理模塊等組成。土壤淋洗系統設計處理量:50噸/小時,總占地面積約1200m2,(長×寬×高:40m×30m×9.5m)。
(4)地塊內固體廢物屬于第Ⅱ類一般工業(yè)固體廢物,固體廢物清挖后外運至有相應處理資質的單位進行填埋處理,土壤淋洗系統產生的泥餅外運至有相應處置資質的水泥窯進行協同處置或運送至固體廢物填埋場進行填埋處置,土壤淋洗系統終排水、大石塊及建渣清洗廢水、車輛沖洗廢水以及基坑雨水在場內進行預處理達到污水處理廠廢水接收標準后采用罐車運送至項目現場周邊污水處理廠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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